ST北文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件,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向公司等五个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向其支付1.08亿元。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但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
ST北文12月9日晚间公告,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但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义务,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