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5日下午,王力宏发文宣布决定与妻子分开生活开始,到12月17日深夜,王力宏前妻李靓蕾发5000字长文控诉王力宏在婚姻期间出轨、召妓、冷暴力,这个事件终于进入了期。
而王力宏也随着这个事件的期的到来,多年苦心经营的人设全面崩塌,约定俗成地成了众矢之的、唾骂对象。不管是大众媒体还是平民百姓,大都站在永远正确的道德制高点上,对王力宏口诛笔伐、百般责骂,“祝福”他从明星变“流星”。
说真的,对每当遇到相似事件,媒体和一干吃瓜群众都用这种模式化的方式进行至高无上的道德评判,我有些不认同。
明星虽然是明星,但他首先是一个拥有全部公民权利的个人,只要在没有危害社会、没有犯罪的情况下,他有维护自己隐私和私人生活方式的一切权利。如果别人横加指责甚至羞辱谩骂,那是对人家人身权利的极大侵犯,应该负法律责任的。任何媒体和个人都没有假道德之名就可以擅闯私人禁区的特权。
明星的婚姻、家庭问题,那纯属人家的私事,尽管如李靓蕾样的相对弱势的“受害者”在婚姻、家庭中失利,想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来保护或者多争取一些权利或利益,那也还是人家的私事。并不会因为婚姻、家庭中的一员将家事公开化就改变了家事是私事的性质。
在这些家务事上,谁对谁错,外人是很难搞清楚的。所以,古来才有“清官不断家务事”之警示。在很多事情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穿上道德的法袍,毫无顾忌地对婚姻家庭中的一方横加指责、甚至谩骂,似乎有些不妥吧?
当然,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接受更高的道德约束。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名,更是因为他们从社会、从公众手中获取了更多的金钱、名誉和地位。社会、公众对你付出得多,当然要求就要高。这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但是,社会和公众也不能因为对他们付出多、期望值高,从而造成较大心理落差,就肆意擅闯他们的私人空间。发泄一些愤怒可以理解,但有些底线还是不能突破。这也是我们的社会不断走向文明的一个重要的标志。
过去,很多大小公众人物甚至普通老百姓,都因为社会舆论的不冷静,甚至有些简单粗暴,而深受其害、苦不堪言,有很多人甚至终生都无法诉说冤屈和委屈。真心希望这样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更不希望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在王力宏、李靓蕾身上。
不管李靓蕾的长文是否全部如实陈述,但她毕竟是在婚姻家庭中失利的一方,确实值得同情、理解和支持。当然,如果事情的发展出现了对她不利的证据,舆论也不要马上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也对她进行攻击谩骂。
同样,王力宏也是经营婚姻、家庭的失败者,也有值得理解的一面,相信目前的一切也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他毕竟不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毕竟也是社会和公众亲手扶植起来的明星,他更是三个孩子的父亲,我们的舆论不但要对王力宏负责,更要对他的三个孩子负责。假如他确实有过错,那也要由李靓蕾追究,我们其他人安心吃瓜看结果就可。
总之,我们的社会在不断文明,不能让道德也成为一种暴力,更不能假道德之名侵犯任何个人的婚姻、家庭和隐私空间,不管他是明星还是普通老百姓。因为他们毕竟还没有犯罪,更不是人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