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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下,中国成为世界电影市场最受瞩目的中心。2021年春节在观影人次与票价的双重带动下中国电影总票房达78亿,其中头部爆款电影《唐人街探案3》《你好,李焕英》占春节档总票房的80.16%,电影投资与回报也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与此同时,一直以来鼓吹电影投资收益、向不特定公众推销电影投资的诈骗犯罪长期存在。2020年9月上海警方查处一起诈骗案件,三名嫌疑人通过虚构电影投资成本、夸大预期收益的方式,对外销售电影版权,致使260名投资人血本无归,涉案金额超4500万元。近年来,在大众投资致富心态与社会上头部电影高票房宣传的相互作用下,国内更多民众加入到电影投资中,在不规范、无保障的电影投资市场中黑幕重重,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一、存在问题
(一)公众盲目轻信电影投资回报高风险小。由于个别高票房电影狂刷存在感,部分公众很容易相信电影投资前景广阔收益高。而事实上电影投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为,不适合大众。电影投资本身认知门槛较高,拍摄、后期制作过程透明度低,送审备案、院线上映环节众多,项目可控性低。从历年统计数据看,2017年全年立项备案的院线电影3825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有970部,最终上映的国产片只有376部,只占到立项数的9.8%。2018年不同投资规模的国产片盈亏数量占比中票房亏损的占70%以上。而电影投资市场逐利者所宣传的和大众所知道的,或许永远只是这其中的三到五部票房大获成功的范例。对于电影投资项目,多数民众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行业信息以及资金储备,其之所以选择投资,往往是基于对某导演、某制片、某演员之前作品成果的一种信任,进而产生其所投资的电影也会有类似高额回报的期待利益。这往往都是盲目乐观下的不理性投资。
(二)推荐给公众的电影投资项目陷阱重重,防不胜防。一方面电影投资背后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既有以电影投资为幌子,虚构电影项目进行诈骗的;也有以电影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另一方面,看似合法合规的投资项目陷阱遍布。项目筹资方利用投资方的信息不对称,通过在电影投资协议中进行模糊约定,进而规避法律风险。如在投资合同中约定投资金额的支付,但不约定投资期限,代之以约定拟定拍摄时间(以最终拍摄日期为准)、拟定公映时间(以最终上档时间为准),看似给予了投资者正常的预期,实则是为后期的纠纷处理留下逃避责任的暗门。如在投资的过程中宣传知名导演、知名演员,而同时在合同的文本中载明演员、导演等主创人员变更属于不可抗力,项目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对模糊发行区域,在电影实际发行中通过不为人知的区域发行代替一般投资人认为的全国发行。
(三)公开有序的电影投资市场缺失。目前我国还没有可供公众参与的正规的电影投资市场,现有的电影投资常有两类模式:一类是电影圈业内人士自行开展的专业投资,不涉及不特定公众,盈亏自负,波及面较小;其二是面向大众的地下投资,媒介多为小视频、微信、电话或者熟人介绍,比如项目方委托第三方业务员通过电话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推销,在推销成功后支付业务员佣金。此类电影市场属暗箱操作、无有效法律监管,相关国家部门对投资者的保护鞭长莫及。
二、对策建议
繁荣我国电影行业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同时民众追求投资增值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上规范电影投资市场,保护正当的电影投资行为,帮助弱势民众守护钱袋子同样是政府的责任。
(一)开展电影投资的正规教育引导工作。公安部、国家电影局等相关部门以真实数据的公开代替大众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幻想,揭开电影投资的面纱,消除不法分子各种虚幻虚假诈骗话术的恶劣影响。国家电影局每年都应通过官方渠道以发布数据报告的方式,揭示电影投资的各类潜在风险,同时通过汇编真实案例的方式,将明显有集资、诈骗表征的行为,进行公开。
(二)提升相关公众利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加强法检联动,厘清正当电影投资与诈骗、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刑事线索的,及时进行移交。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枉不纵。
(三)探索建立公开电影投资交易市场。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派机构对电影市场特性、投资规模等进行深入调研,探索在影视产业集聚地建立公开的区域性电影投资交易市场,公开电影投资的路径,设立电影投资的规则,填补电影投资的监管空白。
这样,一篇就又成了。有时候小Y还是挺开心的,就这样,当初立了军令状,逼着自己在社情民意的写作路上越走越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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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团队
编辑:俞布斯|校对:萨博